第九百零九章 流放去了西伯利亚(1 / 1)

流放去了西伯利亚

无论在哪里,没有人不渴望和平、安宁与幸福。

庭长包瑞(字海拯)高声宣布庭审正式开始。

约翰鲍威检察官命令镇抚兵呈上证据,众目睽睽下,一大叠书信、文件被士兵们搬上来,这些证据早已被整理分类,复印成许多份,分发给庭长、书记官和公民代表。

“请诸位翻到,给身边几个志同道合的人,至于宣传颠覆,那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。总之情愿把答案留给询问者,因为我不能给出确定的回答。

律师问:按照大齐法令,你必须给予回答。请问发生在开原、铁岭、清河等地的暴乱,是不是你亲自指挥的?”

金斯宁答:我当时只是给他们提供了一些行伍训练,其他事情都不知情。也不知道他们后来要做什么。

问:因此你准备积蓄力量,推翻大齐吗!需要提醒你的是,你从前的部下,活阎王都已经将事情禀告我等了。

答: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

问:被告,你知道你现在的行为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吗?

包瑞再次宣布暂时休庭,庭长需要聆听各方对审判的宝贵意见。

首先包瑞认为,金斯宁等人趁机作乱,因此人而死的无辜公民不下数千,罪大恶极,在量刑问题上,包瑞主张对金斯宁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
副相年羹尧意见:按照大齐律,此人早已人头落地,如何还会有这场审。

安南书计员意见:将金斯宁流放到西伯利亚,让他和别人一样,在冬天来临的时候,努力挖土豆。

蓑衣卫大统领吴忠国的意见:废话少说,斩尽杀绝!斩草除根,一个不留!

监察官约翰是天心城审判众多法官中唯一主张全员无罪的法官。

他的少数派意见书在法庭记录中长达三千多页,主要观点包括:不存在“共同谋议罪”;纵火罪情有可原;反和平罪是法庭事后法的结果;个人作为政治迫害者,对政府的反击与批评并不构成犯罪;天心城混乱属于被告的自卫而非暴乱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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